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青海药监局召开违法发布药品广告告诫会

青海药监局召开违法发布药品广告告诫会

  青海省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在药品广告发布中的守法、自律和诚信意识,确保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2012年7月6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生产企业违法发布药品广告重点企业告诫会。


  这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主要通报2012年1?5月份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在全国部分报纸电视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监测情况,全国各省监测青海省药品生产企业的违法数据和依法移送建议撤销广告批准文号情况,以及对药品生产企业违法发布广告企业信用记录的情况。

  
  会议对各药品生产企业做出告诫和要求:一是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药品广告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事前审批,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广告文案发布,坚持诚信为本,守法经营。二是省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要求,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对监测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核查,依法予以查处。三是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药品广告的真实合法有效。

  
  参加会议的13家药品生产企业表示,今后一定要认真学习药品广告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再违法发布药品广告,处理好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关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和《广告法》,规范宣传,守法经营。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