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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药监局执行药品行政执法人员规范

  陕西省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监管执法行为,提高干部职工行政执法水平,树立公正文明执法形象,陕西省旬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五结合措施,全面贯彻执行《陕西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一是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贯彻执行“政治坚定”。通过学党史、上党课、学政治、钻业务,做到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牢记职责,不辱使命,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已任,自觉维护药品监管系统形象。二是结合创先争优为民服务,贯彻执行“爱岗敬业”。通过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做到热爱药品监管事业,团结协作,互助友爱,钻研业务,诚实守信,甘于奉献,服务群众。

  
  三是结合药品专项整治,贯彻执行“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通过深入开展药品监管,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到崇尚法律,坚持原则,法为准绳,敢于碰硬,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枉不纵;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守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做到不失职、不滥用、不越权。

  
  四是结合作风转变年活动,贯彻执行“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通过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做到忠于法律,秉公办事,裁量公正,一视同仁,推进阳光执法,公开透明,维护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以法服人,以礼待人,尊重当事人权利,提倡说理式执法,严禁酒后上岗、粗暴执法。

  
  五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廉洁自律”。通过对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签订廉洁行政责任书,切实执行“一岗双责”,做到遵法守纪,清正廉明,克己奉公,勤俭节约,防腐拒贿,不循私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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