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衡水药监局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

衡水药监局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

  为进一步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近日,河北省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


  一是加强药品销售人员培训。组织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考试,规范药品销售人员购销行为。


  二是加强药品购销票据、购销方资质管理。对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销售发票(复印件)、药品清单和加盖的印章式样进行存档备案,建立健全药品批发企业业务票据印章(印模)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三是强化零售企业档案管理。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购货企业资质档案”、“购进票据档案”和“监督检查档案”,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三项档案”建设。


  四是深入开展经营药品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产品销售去向不明及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以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行为,力争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