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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整治取得成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福建省从2012年3月份起,开展为期4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总结等四个阶段,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纳入检查范围的药品生产企业有85家,完成检查覆盖率100%。药品经营企业6851家,截至6月30日完成检查6360家,覆盖率92.8%。共立案调查511起,警告、责令限期改正563家次,责令停业整顿1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起。该局的主要做法: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召开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时将国家局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并结合实际,对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成立了福建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督查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抓好整治。确定药品生产环节重点整治3项内容、重点检查项目10项,批发环节重点整治内容11项、重点检查项目9项,零售环节重点整治内容8项、重点检查项目4项。


  三是着力推进,有效作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活动期间,福建省各地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向社会表明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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