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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药监局开展四品一械监管稽查工作

  为加强云南省的四品一械监管,保证人民的用药安全。云南省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自组建以来,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四品一械”监管稽查工作。

  
  “三坚持”:一是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的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注重加强四品一械监管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依法监管的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坚持监管创新。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手段和方法,抓住源头,标本兼治。

  
  “四结合”:一是日常四品一械监管稽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日常药品稽查信息工作往往会与各项专项行动交织在一起,遇到任务重、人员少,难兼顾的问题,早计划,早准备,早安排,将专项活动与日常工作灵活地结合在一起,使有限的药品稽查信息的力量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该局成立半年来,发出各类查处通知12期,全州共组织出动执法监督人员6949人次,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6586家次,办理各类药械违法案件174件。


  二是信息稽查与技术手段相结合,加强四品一械监管。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多渠道收集药品稽查信息。注重发挥药品快检、药品稽查信息、药品抽验等技术支撑作用,加大假劣药品的发现率,加大对假劣药品的打击力度。三是业务学习与经验交流相结合。强化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四品一械监管稽查人员的法律知识、专业水平、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严格按程序办事,公正执法,杜绝滥用职权现象。四是做到依法行政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发现行政相对人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先向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并详细告知当事人触犯的条款,使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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