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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药监局对中药材市场进行突击检查

  近日,烟台市食药监局联合芝罘区药监局突击检查中药材市场,对市区部分医院、药店和批发企业进行抽查。跟随执法人员采访发现,两家药店因未对中药材包装贴标签而被责令整改。下一步,市食药监部门将对中药材市场中相关企业和药店,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对严重违规的药店和企业将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昨日上午9时许,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市区祥和路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中药专柜处,看到,几十种中药材包装储存在药柜中。执法人员对该药店中药材相关证件进行查处时发现,药店与供货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中,落款处没有双方签字,也未对时间进行标注。此外,供货方业务员的法人委托授权书等相关资质,药店也无法提供。

   
  “协议书不签字就属于无效协议书,供货方业务员没有委托授权书也是违反规定的。”市食药监局市场科副科长徐远志说,根据规定,供货方业务员的相关资料在省食药监局网站都有备案,中药材市场中的采购单位在进货前须进行核实。随后,执法人员对该药店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进行整改。

   
  10点左右,在市区中药材市场的福河路一家药店,执法人员发现,药店将一种中药材“橘核”放在原浆酒桶里,但未贴任何标签,“制大芸”中药包装上贴的标签则未标明生产日期和产地等。对此,执法人员表示,所有中药材外包装必须贴上标签,并注明药品名、厂家、规格、产品批号和生产日期等信息。对于中药材市场中该药店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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