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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改革试点意见明确了改革方向

  国务院办公厅于6月份印发了《关于县级医院改革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县级医院改革试点作出了周密的部署,明确了改革的方向、目标、重点和要求,此举对于进入攻坚阶段的新医改来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意见》要求,通过综合改革,“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其本意应该是整合现有县级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诊,实现就地治疗,充分发挥县级医院改革试点在医疗体系中的骨干作用,进一步合理控制诊疗费用。


  但“大病不出县”不等于县级公立医院就一定要达到包治百病、能治百病的水平,更不能认为“大病不出县”就是无限放大县级公立医院治疗的功能,整合县级医疗资源,不能一味追求各类专科的扩展和增容。因为对绝大多数县级公立医院来说,在现有资源和规模上很快实现“大而全”、“专而精”诊治功能还有相当大的难度和资源的制约。

   
  因此,县级医院改革试点要立足本县域已有的医疗资源和可以预见的实际投入,结合地域特点,在常见病、多发病和区域性疾病治疗上合理设置、整体定位县级医院改革试点的功能和目标,特别是疑难杂症和奇病异疾的全面治疗功能,才真正有助于实现“大病不出县”的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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