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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要求开展四项严查规范中药问题

  近日,中药问题突显,其中中药生产流通领域问题突出、制假售假现象有所抬头现象极为严重。为了防治中药问题的再度严重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地方药监部门立即开展针对中药问题的四项严查,以此来确保中药质量与市场优化环境。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药监部门将加大对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现场检查和抽验力度,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中药问题行为,一查到底,依法从重查处;国家药监局将组成检查组和督导组,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


  通知规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GMP要求进行炮制生产,对购进的每批中药材和所生产饮片进行检验;中成药生产企业应具备与生产品种相适应的中药前处理、提取能力和对购入原料、中间产品、出厂产品进行全项检验的设备和能力;使用中药提取物投料的生产企业应固定提取物来源,将供应商等信息报送省级药监局备案;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完善购进记录、验收、储存、运输、调剂、临方炮制等过程的管理制度,严禁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中药问题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药监部门要严查制假售假、掺杂掺假、增重染色、以劣充好等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中药问题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偷工减料、不按处方投料、不按规定进行前处理、违反生产工艺生产、不按规定检验等中成药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外购中药饮片(含半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中药饮片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购销、使用增重、染色、被污染的中药材及假劣中药饮片等流通使用环节的中药问题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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