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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向县级医院展开

  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深入推进试点城市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并建立长效机制三方面,对地方成熟经验予以推广,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通知》要求,各地要制订推进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方案。


  发展改革(物价)等部门要根据改革需要,在定价、药品采购等方面给予试点地区一定自主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和支持公立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用人自主权和内部分配权,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培训期间的待遇;机构编制部门要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2012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均要探索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国家层面将制定意见,指导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年内所有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要制订绩效考核方案,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十二五”期间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力争提前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20%左右的目标。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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