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安徽物价局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

安徽物价局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

  昨天,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决定取消无陪护护理项目和价格,并对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将从今年9月1日起执行。


  从调整后的价格看,三级护理是每天8元,二级护理是每天12元,一级护理是每天16元,特级护理是每天100元,但收取特级护理费后不得再收取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项目费用。在专项护理中,新生儿护理是每天15元,早产儿护理是每天30元,新生儿治疗浴是每次8元。


  具体调整后的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可以登录省物价局网站查询。据介绍,这次制定的价格是最高价格,医疗机构可在此最高价格内制定实际执行价格,并报省物价局、卫生厅、人社厅备案。调整后的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仅在省属(含解放军、武警)医疗机构和市属医疗机构执行。


  同时,鉴于无陪护护理不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之列,安徽省决定取消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我省第四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中无陪护病区护理项目及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废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关于将无陪护护理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无陪护护理费的函》。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无陪护护理费。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