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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处方药遭严查监管力度加强

  对于处方药的管理一直备受关注,近期青岛市对于处方药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各大小药店无处方不得出售处方药。


  昨天上午9时许,位于市区通世南路的万民阳光药品超市,货架上摆着“药师不在岗,暂不销售处方药”的提示牌。当说要购买阿莫西林胶囊时,药店工作人员说:“处方药最近查得严,没有医师处方不能随便卖。要是你本人吃,可以卖给你两盒。”记者顺利买到两盒。


  执法人员立刻进入药店进行查处。起初,药店拒不承认,“这不是从我们药店买的。”执法人员要求出具处方药销售记录,当场对质。药店只能承认违规售药。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规销售,并对药店予以罚款。


  市食药监局芝罘分局副局长丁波说,根据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将处方留存备查,没有处方的,一律不得销售。


  根据规定,药品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必须设置专柜,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而位于市区通世南路的源大健康药房未设置含麻黄碱类药物专柜,也未按规定张贴“购药不能超过两盒”、“购买须凭借身份证”等提醒语。药店工作人员说,还未来得及张贴,专柜也正在制作中。


  执法人员在市区南大街、北马路等药店检查发现,多数药店设置含麻黄碱类药物专柜,对于个别未设置的,执法人员要求限期整改。


  “现在刚下发通知,有一个缓冲期,但销售麻黄碱类药物必须登记,同时要有医师处方。”丁波表示,目前,我市已经开通举报投诉热线12331。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处方药监管力度的加强为市民购药带来了不便,但是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药品安全和合理用药,为生命安全带来更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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