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违反谈判规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有关合同成立的理论,招标属于一种竞争性缔约程序,招标的目的在于从众多的投标人中选择最佳的合同相对方。对招标人违反谈判规定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对招标人违反谈判规定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警告。招标人违反谈判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报价、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具体到本条而言,警告是指有关的行政监督部门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人实施的一种书面的谴责和告诫。
(2)给予处分。招标人违反谈判规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纪律处分是依照组织章程、决议对内部违纪工作人员作出的惩罚性措施。根据招标人违反谈判规定,在项目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的情况下,应当依据项目单位的内部规章对他们给予纪律处分。如项目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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