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就一双慧眼 提高案件发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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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是第一步,掌握线索,发现案源是立案查处的基础。近年来山东省东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药品违法行为日益隐蔽的新形势下,注重培养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发现案源的能力,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对以前所办案件的线索来源进行梳理、分析、对比,找出信息盲区,填补线索空白,深入挖掘潜力,取得一定成效。
从上级药品监督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整规工作方案中找案源,制定行动方案。因为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大多会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分析当年形势,对当前工作起着规范与指导的作用。据此制定查处行动方案,就不难发现案源。如每隔一定时间,上级药品监督部门会通报近期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和假劣药品信息,并要求进行查处;或在固定的季节、固定的时段下发文件,要求整顿某类市场,开展某类专项检查等。对此,东平局的执法人员深入分析自身实际,一一进行了排查处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思路、工作动态中找案源。各级党委、政府通常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当前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向各单位通报,并作出方向上的指导。因此我们将政府工作重点与药品监管实际联系起来,以此作为当前开展工作的重点,也可以获取不少案件线索。
从互联网上获取最新的信息动态,以此帮助启发思考、发现案源。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使信息交流变得方便、快捷,且网上信息共享机制日趋成熟,形成了一个取之不尽的巨大数据库。东平局也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开设了有关执法办案的专栏,将新近查办的案件、处理的事件对外公布,这就为执法人员拓宽视野、发现新案源提供了方便。
通过案件回访找出案源。以往我们对已经办结的案件往往不再进行关注,认为事情已经过去没有什么可查的了,但是事实上,有些已经办理过的案件也很有利用价值。有些当事人往往利用执法人员案件处理完的空当,再次进行药品违法行为。因此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执法人员在把握一定尺度的基础上,对部分情节严重而重犯、确有再次查处必要的旧案当事人进行了多次回访检查,达到了出其不意的效果。
搞好部门协调,通过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获取案源。注重职能部门的相互协作,搞好部门间信息互通,是搞好药品执法办案工作的重要一环。计生、质监等部门在其日常监管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现很多属于药品监督部门查处范围的案件线索。这些线索对他们而言,有些不属于其管辖范围,有些达不到处罚条件或相对而言没有查处价值,但对于我们药品监督部门很可能具有价值。为此,我们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搞好沟通,不定期地向他们询问并获取相关信息,或根据管辖权,采用转移案件的方式,获得了许多有价值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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