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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为农民工“量身订制”社会医疗保险

  在广州市就业的160多万外来农民工将全部纳入医保范围,获得基本医疗保障。记者3月17日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广州即将出台针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参保办法,实行“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农民工个人不用缴费。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月17日公布《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请公众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意见和建议。《通知》把外来从业人员作为一类特殊职工,“量身订制”了一种参保办法,内容涉及适用范围、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等。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张学文介绍说,即将出台的农民工参保办法,适用范围是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广州市城镇户籍全日制从业人员,实行强制参保,以真正实现“应保尽保”。用人单位必须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保,也可整体或部分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值得一提的是,农民工参保个人不用缴费。由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广州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1.2%的标准为其外来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目前标准是每人40元/月。城镇职工医保的缴费比例是10%。

  在待遇方面,农民工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起付标准比城镇职工医保低50%,较大程度地减轻参保人的负担。另外,考虑这一人群的流动性大,重点给予当期保障,不计算参保缴费年限。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及年(月)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仅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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