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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筹建医院管理机构承担市属医院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昨天正式发布,其中提出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要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目前,本市正在卫生机构框架内组建北京市医院管理机构,未来该机构将代表国有资产出资人管理市属医疗机构。

        “目前,这一北京市医院管理机构的具体名称尚未确定。”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昨天告诉记者,该机构将履行出资人的职责,指导推进市属医疗机构改革和促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医院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激励和约束制度,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等工作。

        此外,本市还将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研究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科学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研究探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院长任职资格、岗位职责、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激励约束和问责奖惩机制等。

        对于早在医改征求意见稿中就备受争议的“设立药事服务费”问题,本次《意见》中再次提出“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对此,方来英表示,设立药事服务费的目的就是改变当前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现状。至于本市医疗机构是否会设立药事服务费,要随着医疗体制改革进程而决定。“也许,在此过程中还会出现其他更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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