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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名老中医工作室管理办法》

  5月31日,安徽省出台《名老中医工作室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建立门诊日志、查房记录(会诊)、学术研讨(讲座记录)3本台帐,形成2?4个代表导师学术经验的中医诊疗常规。

  《办法》共分7章22条,分别就名老中医工作室入选条件、建设任务、实施与管理、考核要求、经费使用等作出详细规定。  《办法》指出,工作室以师承的形式开展工作,每个工作室有1名导师,3-5名相对固定的继承人,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工作室的导师必须医德高尚、治学严谨,有丰富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导师必须具备卫生系统高级技术职称,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累计满30年。获国家级名老中医、省级名老中医优先入选。继承人需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中医工作8年以上,其中,省级医疗机构工作室应有1人具备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市县级医疗机构工作室应有1人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继承人要有扎实的中医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在临床中坚持中医辨证施治,有志于研究和继承导师学术经验,与指导老师在同一单位,所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

  《办法》规定,工作室三年为1个建设周期,定期考核,优胜劣汰。继承人要整理总结导师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指导临床实践,提高中医疗效,弘扬中医特色。通过跟师定期门诊或病房查房,参与临床疑难病例的中医诊断与治疗,形成特色明显的相关病种的中医诊疗技术规范,研制开发疗效确切的中药制剂。定期开展学术活动和学术研究,撰写学术论文和论著,提高学术地位。继承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系统学习中医经典理论著作,结合临床实践,提炼和创新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工作室导师保证每周门诊2次,每2周查房1次,每季度1次学术研讨或学术讲座,参与院内疑难杂病会诊,定期批阅继承人的学习笔记和医案医话。继承人保证每周跟师门诊1次,每2周随师查房1次(如无病房,继承人应增加1次门诊),每季度参加1次学术研讨或学术讲座。每次随诊或学习,需记录跟师笔记、查房记录和学习记录。每月书写医案医话1篇,每年发表导师学术经验的论文或论著1篇。继承人在建设周期内应系统地学习《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四大经典著作和本专科经典著作1至2本,并在学习记录中能体现自己的学习心得。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建立门诊日志、查房记录(会诊)、学术研讨(讲座记录)3本台帐,形成2?4个代表导师学术经验的中医诊疗常规;结合临床,开展代表导师学术思想与经验的科研项目1项以上;有条件的医疗单位研究开发1项院内中药制剂。

  《办法》强调,各单位负责组织保障,制定工作室的实施办法,确定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日常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制定工作室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导师和继承人因客观原因导致工作无法继续开展的,应及时提交终止建设报告。省卫生厅安排专项补助经费,各医疗单位根据资助的经费实行1:1匹配,经费专款专用,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研究室的硬件配置、中医工作人员的外出学习、论文发表、学术研讨、申报科研和建立数据库等。工作室建立经费使用台帐。各医疗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导师发放带教津贴,继承人发放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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