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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禁止保健品充当药品经营

  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非药品类产品冒充药品的行为,特别是保健食品充当药品经营,自3月初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检查各类单位580家次;对2家医疗机构以非药品充当药品治疗疾病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九种涉案非药品进行了区域性驱离。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整治过程中,滕州局通过局网站、滕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貌似药品的普通商品辩别指南》,让公众了解各种非药品类产品,特别是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格式;向社会公布了《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违规产品名单》;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为了扩大整治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进社区活动。对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康复活动中心进行走访、调查,取缔了两起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非法宣传活动。

  同时该局加强了药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管。要求经营非药品类产品的企业,必须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不得主动为顾客推荐非药品类产品治疗疾病;销售的所有产品,都必须开具标明产品名称等内容的销售凭证,并建立产品销售台账。
  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的作用,严格执行《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对医疗机构以非药品充当药品治疗疾病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涉案产品进行区域性驱离。据悉,下一阶段专项整治行动将实施日常检查内容,与药品GSP认证、药品广告监测相结合,提高整治效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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