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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对中医药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日前,甘肃省物价局、卫生厅制定的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项目基准价公布试行,该省新增中医服务项目37项,特别是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中医专家和省政府授予的“甘肃省名中医”,其中医辨证论治有了独立基准价。

  文件提出,要根据中医药人才成长周期长、技术服务复杂的实际,建立科学的中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适时调整和增设中医特色诊疗项目,合理制定中医药传统项目的服务价格,体现中医药技术服务价值。

  据了解,甘肃省此次新增针灸、推拿和煎药等中医服务项目37项,突出加强和保护中医发展。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中医辨证论治基准价分别为12、11和10元,而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中医专家和省政府授予的“甘肃省名中医”中医辨证论治基准价为30元。甘肃省此次新增项目204项,修订医疗服务项目379项。

  此次新增和修订的医疗服务项目试行基准价是按照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根据省级医疗机构服务成本,通过成本监审后制定和修订的。新增和修订的医疗服务项目基准价在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试行,试行期间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将继续加强成本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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