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三类人群禁止接种甲流疫苗

三类人群禁止接种甲流疫苗

  甲流高峰期已到来,而甲流疫苗的生产力不足是个全球性的问题。卫生部称,全国3.9亿人需要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而截止至11月18日24时,全国累计完成接种1821.9万人。

 

  卫生部称,我国已有8家疫苗企业生产的甲型H1N1流感疫苗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按现有产能,预计到明年第一季度可生产1亿人份。广东省自10月30日起,广州、深圳率先开展重点人群接种,截至11月19日,全省共接种甲流疫苗205343人份,没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

 

  省卫生厅副厅长黄飞介绍,由于目前甲型H1N1流感疫苗供应量不足,因此优先保护重点人群是当前各国的主要免疫策略。我省的接种策略是维持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转,减少特定人群中暴发疫情的发生,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降低流感大流行的危害。

 

  因此,我省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重点人群有三类:

  一是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群。如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医务人员,以及福利院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海关、边检、公安、民航、交通、电网等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组织和参与大型重要活动有关人员;在岗教职人员。

  二是重点地区的幼儿园、大中小学校学生。

  三是符合接种条件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脑血管等慢性病患者。争取在2010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500万人的接种工作。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称,要把疫苗的作用发挥好,同时避免出现一些不适宜接种的人接种,以确保公众的安全。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遵循自愿原则,希望被安排可以接种疫苗的公众能正确认识疫苗的预防作用,了解疫苗的安全性。

 

  三类人群被明确禁止接种,3岁以下儿童不能接种;正在感冒、发烧、对季节性流感疫苗过敏的人不能接种;急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不能接种。对于哺乳期妇女,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接种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