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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卫生费用占GDP比重提高至11.06% 民众看病就医负担不断减轻

  30日,记者从“新时代 新青海 新征程”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以来,青海省卫生费用占GDP的比重由10.29%提高11.06%,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26%下降到22.09%,民众看病就医的负担不断减轻。

 

  自2015年青海被列为全国首批综合医改试点省以来,该省共组建县域医共体42个,覆盖57家县级医院、338家基层医疗机构。各地创新机制,充分落实医共体管理自主权,完善人员、财务、药品、考核等内部运行制度,建立权责共担、利益共享、共建共管的“一家人”关系,构建体系完整、制度完善、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健康服务体系。

 

  截至2022年底,青海全省共管理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30.23万人和8.06万人,规范管理率达到77.7%和77.2%,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9.99%,均完成并高于国家工作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据青海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王廷军介绍,2022年该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三四级手术占住院手术比重、人员费占比分别达到28.8%、45.12%、49.16%,均高于上一年度,公立医院初步呈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态势,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注入新动力,为民众健康服务保障带来更多利好和实惠。

 

  据了解,青海持续深化“青南支医”专项行动计划,12家省级医院183人对口支援青南地区21家医院,有效缓解青南地区民众“看病难”“看病远”的问题。同时,在此基础上又推进实施“环湖支医”行动,12家省级医院100人对口支援环湖地区20家医院,通过支援帮扶推动基层服务能力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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