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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投标报价的评价?

  投标报价,是指开标出公开唱出的投标药品价格。亦指集中议价采购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投标报价是投标文件的核心内容,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是以报价为基础的。集中招标采购必须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在评标时招标人优先考虑非价格标准。但是,在一个存在竞争和比较的投标环境中,投标报价不合理的投标人是不可能中标的。在非价格标准同等的条件下,价格标准是中标的决定因素。

 

  评标专家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和比较的基本着眼点,是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前,应当剔除明显偏高或者偏低的不合理报价。

 

  所谓明显偏高,是指在政府指导价没有上调的情况下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的加权平均购入价。集中采购导致供应商销售批量扩大、成本下降,按照薄利多销的原则,合理的投标报价应当低于招标人分散采购时平均价格。明显偏高的价格是不合理投标报价,招标人应当拒绝。


  所谓明显偏低,是指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投标人的个别成本,是违反价格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招标人也应当拒绝。在评分前剔除不合理报价,需要招标人认真做好评标前的准备工作,为评标专家提供真实的药品采购价格历史资料,让评标委员会在判断投标报价是否合理时有所遵循。


  投标报价是客观评价指标。对评标委员会认为合理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定分数,应当依据《文件范本》第3.2.2条的规定,采用以下方法进行:

 

  一、位置法。将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后依位次评分,报价最高的得最低分,报价最低的得最高分,其他报价依序对应相应分数

 

  二、平均值法。取所有投标报价的平均值,按投标报价偏离平均值的比率评分,低于平均值最多的得最高分,高于平均值最多的得最低分。其余报价依其与平均值的偏离幅度分别评分。


 

  三、也可以采取其他方法计算价格分。如比率法。报价最高的得最低分,报价最低的得最高分,其余报价依其与最低价的偏离幅度评定分数。


  以上三种方法,能够带来价格标准对中标的不同影响。位置法评分过程简便,在投标标人较少、报价较接近时对价格分能够起到放大作用。


  平均值法和比率法评分过程复杂,但对价格的评分比较精确,在投标人较少、报价较接近时对价格分的评分不能拉开距离,使价格分对中标的影响有一定限制作用。


   一般情况下,比较注重价格,价格降幅空间大、投标人相对较少的招标项目应当采用位置法。比较注重质量,价格降幅空间不大、投标人相对较多的招标项目应当采用平均值法或者比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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