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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如何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投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文件不仅要完整的规定招标采购程序,而且要规定招标采购的技术标准、交易条件和拟签订的购销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的依据。《工作规范》和《文件范本》依据《招标投标法》,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作出了规定。

 

  招标人对投标人发售的招标文件必须包括《文件范本》中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须知和通用合同条款。招标文件无须提交《文件范本》中已有的内容,需要提交的是招标人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下列文件:


  一、前附表的编制。

 

  除参考格式中已包括的项目外,反映项目特点和需要的说明性要求都应载入前附表。如果招标人对须知提出了修改意见,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应载入前附表中“本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对《文件范本》的修改意见”。未经批准的修改意见不得采用。


  二、需求一览表的编制。

 

  按照《文件范本》第6.5条提供的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考格式编制。详细说明招标采购项目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与包装、参考采购数量和其它具体要求。药品需求一览表一般按药品的通用名称编制,对投标人有品牌要求的品种可以列入商品名称。药品需求一览表中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与包装是依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集中招标采购目录,汇总整理招标人提供的采购计划后作出的。参考采购数量是招标人上年度的实际采购数量。包括了每一个通用名称对应的所有商品名称药品的实际采购数量的总和。


  三、通用合同前附表的编制。

 

  按照《文件范本》第4.1条提供的通用合同前附表参考格式编制。详细说明项目的采购周期、结算时间、结算价格、结算方式和其他事项。如果招标人对通用合同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可载入前附表中。未经批准的修改意见不得了采用。


  四、资质证明文件和产品证明文件的编制。

 

  按照《文件范本》规定的范围和参考格式编制。《文件范本》没有纳入的资质证明文件和产品证明文件项目,原则上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一般情况下,招标人要同时提供证明文件粘贴册,供投标人提交证明文件时使用。


  五、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按照《文件范本》第6.7条提交的投标函格式、第6.8条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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