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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开展半年的打击假冒药品活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0年10月底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行动。

 

 

  会议强调,专项行动要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新闻出版产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领域,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

 

 

  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权、假冒、盗版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大力净化市场环境,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药品的社会氛围,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一要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二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三要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和利用互联网、通信与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四要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重点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知识药品产权案件。五要确保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六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密切协调配合,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坚持执法的严肃性、行动的有效性和工作的持续性,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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