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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现城乡儿童医疗保险全覆盖

  

  2010年11月4日,“亚太地区儿童权利国际合作高级别会议”在北京召开。

 

 

 

  “亚太地区儿童权利国际合作高级别会议”由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商务部共同主办,会期3天。来自亚太地区各国的政府代表将就儿童发展的不平衡、保护儿童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以促进儿童享受卫生、教育和受保护的权利。

 

 


  据“亚太地区儿童权利国际合作高级别会议”透露,我国儿童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城市将儿童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纳入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

 

 


  近年来,我国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和保健服务,儿童的健康和营养状况得到普遍改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00年的32.2‰和39.7‰下降到2009年的13.8‰和17.2‰,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

 

 


  另外,中国政府还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卫生、疾病控制和艾滋病防治等,旨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降消”项目覆盖中西部地区的2208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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