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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实现我国医药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11月9日,《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发布,《意见》明确支持我国医药行业由大变强,对大型企业跨省(区、市)重组后的改扩项目优先予以核准。

 

  同时,《意见》表示,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产品,在价格核定过程中给予单独制定价格的政策。


  《意见》将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由“迅速发展”转向“平稳而健康发展”的思想有利于医药行业的全面繁荣。

 

  《关于加快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已成为世界医药生产大国。但是,行业发展中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长期存在。

 

  我国医药产业存在突出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增长方式的粗放式,即“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低产出、低效益、低集中度、低科技含量”。

 

  《意见》提出,将通过五年的调整,使发展方式明显转变,逐步实现我国医药行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此次《意见》提出了5大具体目标,分别是基本药物主要品种销量居前20位企业所占医药市场份额应达到80%以上;

 

  在化学药领域,争取有10个以上自主知识产权药物实现产业化;

 

  在生物技术药物领域,争取有15个以上新的生物技术药物投放市场;


  在中药行业领域,培育50个以上疗效确切、物质基础清楚、作用机理明确、安全性高、剂型先进、质量稳定可控的现代中药,同时促进民族药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民族药标准提高,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

 

  在医疗器械领域,培育200个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先进医疗设备。

 

  为了实现以上医药目标,《意见》要求,鼓励大型企业跨省重组,妥善解决富余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

 
  三部委同时还将继续加大对医药行业研发的投入,对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研制,在科研立项、经费补助、新药审批、进入医保目录和技术改造投资上给予支持;同时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价格核定过程中给予单独制定价格的政策。

 

  相关市场人士指出,医药上市公司多是细分行业的龙头,是承担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重要载体,而上市公司也将受益于市场占有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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