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中医药发展意见 |
2010年12月24日,重庆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从六个方面采取措施助推“健康重庆”建设,为重庆市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保障。重庆市坚持政府主导、中西医并重、中医中药并重、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从完善服务体系、加强特色优势建设、培养壮大人才队伍等方面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力争重庆市中医药事业总体水平在2015年达到西部地区前列和全国中等水平。
要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合理布局中医医疗资源。加快区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基础设施的改扩建,提升中医医院的服务能力;科学规划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综合医院和基层中医科室建设,提高中医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大力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力争到2015年建成10个国家和市级重点学科,20个国家和市级重点专科,60个特色专科,5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
要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筹建独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加快中医药事业教育机构建设;采取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培育学科带头人,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坚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并重,壮大和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要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通过深化中医药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研资源整合,加强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支持中医理论与诊疗技术的系统研究、诊疗仪器与设备的研发。
组织开展学术经验交流,有效传承中医药理论与技术,简化中药制剂审批流程,支持中药制剂的研究与利用。要大力发展中药产业。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加快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规范中药种植,实施中药种植万元增收科技示范工程;鼓励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培育壮大中药产业;通过政策引导与扶持,构建规范、高效、安全的新型中药流通体系。要弘扬中医药文化。整合中医药文化资源,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建成一批国家或市级中医药文化示范单位。
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扩大中医药事业文化的影响力;鼓励中医药机构加强对外交流,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影响力。《意见》不但细化了目标,还为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明确了“六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医药投入政策、优化医疗保险政策、完善中医药行政管理体系等,确保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见成效、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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