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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立医院改革 2012年底“可露脸”

  甘肃省编委、省卫生厅等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的《甘肃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提出,通过进行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建立解聘制度等改革政策,于2012年年底前,初步构建公益目标明确、规模适当、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意见》明确,金昌、庆阳两市为省级试点城市,非试点地区和各医疗机构参照试行。要求各试点市要加强本地公立医院规划和功能设置,对部分公立医院可根据实际,有计划、按步骤整合、转型和改制。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实行管办分开。


  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深化医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探索公立医院院长竞聘上岗及任期考核制度,建立解聘制度,探索建立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机制,全面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意见》明确,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资金结算中心,实行收支预算审批制;在试点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将公立医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等公益性指标纳入医院及院长考核体系,并与政府补偿经费的划拨结合起来;全面推行“临床路径”标准化治疗模式。


  完善服务机制,继续推行医疗机构之间医学影像资料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制度,坚持执行处方点评及处方权监护制度,三级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推广宾馆式护理和中医式护理,实行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双向转诊预约。在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增补中医药诊疗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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