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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个人总费用比重下降

  卫生部部长陈竺5日表示,十年来我国卫生筹资结构趋向合理,卫生总费用中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由2001年的60%下降到2010年的35.5%,政府预算和社会卫生支出比重提高,居民负担相对减轻。陈竺5日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表示,随着各项医改任务落实,我国卫生事业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在卫生总费用方面,政府预算卫生部门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的比重,2001年分别仅占16%和24%,2010年分别提高到28.6%和35.9%。


  陈竺说,我国卫生资源配置结构也发生了较明显变化。重城市轻农村、重医疗轻预防、重高端轻基本、重西医轻中医的问题正在扭转,公共财政投入向基层、农村和公共卫生倾斜的导向作用不断增强。2009和2010两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净资产增幅达55%,县级医院增加39%,均高于城市医院增幅。与此同时,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数量、学历、知识结构也出现向好趋势。

 

  2011年乡镇卫生院人员数达到120万人,比2005年增长18.7%,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重从23%提高到40%。过去5年,中医师占医师队伍的比重从10.3%提高到12.2%。据陈竺介绍,人民群众卫生部门服务利用结构已经开始发生变化。群众越来越认可和信任基层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诊疗人次2011年比2005年增加11.9亿,增长了45.7%;出院人数增加了2022万,增长1.2倍。


  卫生部门调查显示,2003年,我国城乡居民享有医疗保障的比例分别为55%和21%,城镇显著高于农村。而2011年,这个比例分别增至89%和97%,农村反超城镇;监测显示,城乡居民健康指标差距也在缩小,孕产妇死亡率城乡之比由2005年的1:2.15缩小为2010年的1:1.01;婴儿死亡率的城乡差距也从7.2个千分点下降到5.9个千分点。农村住院分娩率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异,由2003年的34个百分点下降到2010年的2个百分点。陈竺指出,这表明随着医改深入推进,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地区间健康差异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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