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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同城同价” 令医药企业喜忧参半

  北京市昨日正式启动2009年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市卫生局表示,中标的药品将实行全市医疗机构统一价格即“同城同价”,这意味着,今后患者不会再因为两家医院开出同一种药品自己却交了不同的费用而纳闷。

 

  政府自建采购平台

 

  《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昨日公布,全市所有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据统计,约有近200家二级以上医院和2000余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


  集中采购的药品范围是供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所有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成药,其中包括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但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以及生物制品类别中的疫苗等药品则除外。原“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在更名为“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后,成为集中采购的工作机构,但实质的改变则远非变更名称所能反映。


  赛科药业市场部经理陈敏得知这一消息后相当高兴,今年这家企业在其他省市参与药品投标时,已经感受到了这样做的好处。“企业直接参与投标,省去很多繁琐的环节,花的钱也少了。”一位医药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中介参与采购工作,企业要交纳服务费,中介根据流水量从中抽成,也容易引起中介间的不正当竞争。

 

  六组合一 医药企业只剩一个机会

 

  往年北京市在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时,分为卫生部组、厂矿组、城八区组、远郊区组等6个医院组别,分别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由于各组的中标价格不一样,造成了同一厂家与品规的药品,价格有差异。

 

  此次药品集中采购将把6个小组归一,确保同一药品“同城同价”。陈敏表示,以前企业参与招标采购,要给每个小组都发药品材料,光印刷费就花去不少,这次肯定轻松不少。但另一方面,六组合一后,机会也随之减少。“6个小组有6个机会,这个组没中,还可以寄希望于另一个组,但这次就只剩一个了。”赵敏觉得新方式对医药企业有利有弊。

 

  廉价药可能重现

 

  按照2008年北京市药品采购金额计算,实行“同城同价”后,预计年让利患者可达26亿元。“最终受益的肯定是患者。”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药剂科主任张颖过去总要面对患者的一个问题:同一种药品,你们的价格怎么和同仁医院不一样?


  她表示,随着一年又一年药品招标工作的进行,药品的价格逐年降低。“医院的利润多少会下降,一些厂家的廉价药也被’降死’了。”但北京市卫生局要求医疗机构上报2008年临床使用的短缺药的做法,让她觉得那些因价格太低企业不再生产的药品可能重新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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