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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基层医疗机构甲流救治推行上门问诊

  

  近期,山东省下发通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甲流救治。山东省卫生厅要求,根据“分级分类收治”的原则,基层医疗机构负责甲流轻症患者医疗救治,要安排专人对轻症病例和实施居家隔离治疗的患者进行体温监测和病情观察,减少甲流重症和死亡病例出现。


  山东省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分片负责的基层防控体系,发挥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室、社区门诊、学校诊室、厂矿企业门诊等基层医疗机构的第一防线作用,对辖区内所有甲流患者,实施一对一上门随访服务。

 

  同时,山东省确定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全程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疗机构及医师不但要负责患者的接诊,还要按照划片分工职责负责居家隔离患者的治疗、体温监测和病情观察,并指导患者及其家属做好自我观察和个人防护,上门随访频次不能低于1次/2天;在非上门随访时间,可通过电话等形式了解体温和病情,每日至少2次。

 

  而一旦发现患者出现持续高热、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呼吸困难或胸痛、口唇紫绀、严重呕吐、腹泻,有脱水症状、神智改变或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等病情变化,医疗机构要及时将患者转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分级分类收治”原则,对具有流感样症状的患者进行认真检查,仔细询问病史,准确把握病情。轻症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和医疗资源情况实施居家隔离或入院规范治疗。


  此外,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作用,在中医师指导下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治疗;对符合重症标准或有流感样症状的高危人群,一律送定点医院进行救治,严禁私自截留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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