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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仿制药品与仿制药价差该如何缩小?

  如何缩小被仿制药品与仿制药价差,从政策制定者的思路来看,较大可能是通过对被仿制药品的降价和对仿制药尤其是首仿药的提价这“一降一升”来缩小价差。

 

  首先来看被仿制药品价格的管理。按照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负责人之前在各种场合透露的思路来看,较大的可能是专利药品保护期结束后,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不低于25%的降价幅度调整该产品价格;而对原研药的价格,则根据一定的上市年限来逐步降低,与仿制药保持一定的区间范围。


  如果按照上述办法对被仿制药品进行降价,外资药企的利益将直接受损。目前中国仿制药价格只有世界市场仿制药价格的20%-30%,原研药价格也只有发达国家市场的50%和亚洲新兴市场的70%。


  其次来看仿制药价格的管理,对仿制药尤其是首仿药进行按质论价、后上市药品价格从低制定的措施可保障质量标准较高的仿制药价格较为合理。被仿制药品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首仿药品参照被仿制药品制定。

 

  而所谓首仿药,将按给药途径分为口服剂型、注射剂型、外用剂型、呼吸道给药剂型和其他剂型五类,每类中确定1个首仿药。第2-3个仿制药上市时,其价格则按照前一个仿制药价格的90%制定。同种药品有4家以上企业仿制时,价格主管部门就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统一价格。


  但这种做法并非没有缺陷,因为按照临床医生对外资药的偏爱情况,如果首仿药的价格与被仿制药品的价格相差无几,那么,首仿药的质量和疗效能比得过被仿制药品吗?如果仿制药与被仿制药非常接近,那么仿制药就失去了市场竞争优势,实际情况可能反而不利于仿制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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