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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招标:医药企业必争的“巷战”

  对全国几千家医药相关企业来说,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医保目录的尘埃落定,各省级基本药物招标的大幕拉开,它们的攻防战开始由“阵地战”转入“城市巷战”,寸土必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医保目录给了拥有独家品种、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等产品的企业绝对机会,那么,省级基本药物招标又给医药相关企业带来了什么机会?这些机会又会为谁准备呢?
  

  这将是一场大商业的“show”


  从4月份新医改文件下发,到8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公布,再到现今各地陆续启动的基本药物(基层版)招标--在有关基本药物的讨论中,全国性医药企业和地区企业龙头代表的“大企业”,都是以最大受益者的形象出现的。  

  集中度,是中国医药流通企业近年来一直谈论和努力的事,也是此次新医改重点推动解决的问题之一。根据医改文件,要求选择具备现代物流能力的企业,这实际上已经定义了大物流的入选资格,因为绝大部分中小配送企业根本不具备现代物流的能力。  

  对医药企业而言,当全国各地的招标全部启动,不论是在每个省份各个地区选择一级配送商、逐个议价,还是交付大型商业统一代理、降低费用率等管理成本,对地区性中小商业企业来说,面临的都是一条可见的崎岖路。   

  国家主导以省为单位的招标采购,对一批小批发商影响巨大,是联大做强还是联大靠强,医药企业必须适时做出抉择。对中国不少省份复杂的地理环境而言,目前的基本药物还不可能一步到位实现大型商业企业配送,短期内还不会触及地区深耕型物流配送企业的利益,但这个趋势给中小商业带来的压力会越来越明显。   

 

  优质品种的“特权”

 

  独家、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这些‘特权’品种从来就是各种政策下的受益者,在基本药物招标中也不例外。

  作为业内公认的受保护品种,独家品种、单独定价和优质优价等产品,意味着价格保护、市场放开等政策庇护,在与政策性密切相关的医药生产企业,拥有上述产品,就是取得了一张特权保护牌。

  目前为止,现实招标中依然难免唯价格论,但至少质量分权重的理念提出已经让他看到了一丝改变的曙光。在已出台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文件的省市中,上海、广东、江苏等均对药品质量层次进行了基本相同的详细划分,即专利药品、原研药品、单独定价药品、优质优价中成药、普通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随着基本药物目录制度的推广,未来3年部分独家品种尤其是功能独特的品种,有望达到30%?50%的年增长率。

 

  工商关系重塑

 

  工商关系这些年一直在调整,这次的政策推动,还会再发生一些变化。无论是对大小商业企业,还是普药或独家品种的生产企业来说,供应链的调整,将迫使链条上的每个环节都有所改变,而从长远来看,这些变化对产业都是有益的。
  商业环境的变化自然会导致工商关系的变化,单个流通企业公司不具备与大型制药企业的谈判能力,现在各地出现的中小医药企业结盟方式其实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工商关系重塑。

  国内27个省级大型医药流通公司和PTO药店贸易联盟共同发起成立的医药商业联合体,前者覆盖全国20多省市、年销500亿元;后者在200个城市零售门店过万--而它们的目标是上游、渠道、终端整个产业链的立体营销。这是在新医改条件下的模式创新,它力图完成省际间的横向联合,对接省级区域内的纵向一体运作,实现上游供应链体系的无缝对接,打通产业链,实现工商价值一体化。显然,对全国正在普遍调整的工商关系来说,这仅仅是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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