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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出台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意见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社区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提出在2010年底前,所属广陵区、维扬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区、街道、社区三级城市社区药品监督网络覆盖面达到100%,群众对药品供应及药品质量满意率达到100%,药品安全信用制度参与率达到100%,社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率达到100%,社区医疗机构药房执行《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达到100%,如期实现省级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创建目标。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该市将着重采取七项工作措施:

 

  一是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要求各区将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药品三级监督网络全覆盖。

 

  二是充分发挥市区药监、卫生、财政、工商、物价、监察等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整体合力。

 

  三是加强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由街道(乡、镇)政府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中选配符合工作任务要求的人员担任专(兼)职药品安全协管员,在每个社区(行政村)确定1-2名具有一定文化水平、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药品安全信息员。

 

  四是提升药品安全监督网络运行质量。建立和完善药品监管人员、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培训、考核、例会、监督报告、检查指导等规章制度。

 

  五是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大力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深入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面落实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强化对药品采购、储运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是加强药品零售和临床用药药学服务,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宣传教育,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按照“规范(合格)药房”标准创建,指导、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收集和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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