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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基本药物制度于本月底试点

  关系湖北省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成败关键的实施时间表正式敲定。昨日,据悉,37个试点县市区 (宜昌有夷陵区、宜都市、枝江市和远安县4地试点)于本月31日之前必须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否则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本月31日前必须实施

 

     昨日全省试点地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审查工作会上,湖北省医改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强调,本月31日前试点县市区所辖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全部实现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为此,本月10日前所有试点县市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全部审核完毕,15日前与此配套的湖北省基本药物采购目录也将制定完成。

 

  部分基本药物降价四到五成

 

     据悉,基本药物约有300种,基本涵盖了老百姓所使用的常见药和多发病药物。为便于试点区域的市民进行监督,基本药物价格将会进行网上公布。

 

     按计划,湖北省将实行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生产配送、统一采购价格。各地不得再组织基本药物采购活动,医院、药店均不得擅自加价。这样下来,一些基本药品的价格将比以前便宜40%-50%。

 

  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高

 

  如何使得基本药物成为医生愿意开、患者愿意用的首选临床用药?昨日会上,医改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是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并且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其它药物五到十个百分点,提高患者使用积极性。

 

     另一方面,会将其和医生绩效工资挂钩,管好医生的处方权。会上透露,国家制定的医生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已经下发至湖北省,湖北省将于近期制定出专门的医生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审核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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