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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部署春季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为保障春季开学期间学生集体用餐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部署开展2010年春季学生用餐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日期为3月1-31日。检查的对象主要是各类学校食堂(包括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托幼园所等)、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饮食摊点。重点检查基础条件差、管理薄弱的单位。

 

  检查的内容主要是上述餐饮单位的资质证明、设备设施、采购储存、加工过程、销售供餐中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关键控制环节和高风险食品、餐饮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等情况。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督促学生集体用餐供应单位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措施和管理责任,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整治和规范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经营行为的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严格执法、部门指导”的原则,坚持检查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确保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二是组织培训,开展自查。要重点围绕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关键措施,组织开展培训教育,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开展学生集体用餐供应单位自查自纠。

 

  三是严格执法,严肃处理。要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四是开展宣教,及时总结。要充分利用校园内的各种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知识,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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