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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近7000种低价药品取消最高零售价

广东低价药目录最早于2011年设立,遴选的主要标准之一是日平均使用费用不大于1元的西药及生物制品和不大于1.5元的中成药,且都是基药品种。2013年年中,该省又在新版基药目录基础上遴选新一批品种,意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保护部分因价格过低出现“中标死”的基本药物。

  5月8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取消283种低价西药、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共涉及533个品种中的1154个剂型。生产企业可在西药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广东省也随即跟进,按照此标准,新增283个省级低价药品种进入清单。目前,低价药政策已经进入落地阶段,但是大多数省份还没有对此明确表态,仍在观望中。

  就在今年5月,在国家发改委刚刚公布533种低价药清单后,广东发改委随即发布了《关于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列入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公示》,对以往涉及的4894种低价药计划取消最高零售价格,且不能超过化药3元、中药5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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