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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医药商业企业明确主导地位

  日前,全国医药批发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管理水平低、盈利能力差、经营行为不规范。应该明确医药流通业定位的前提下,提高对医药流通业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制定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提高行业进入门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通过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谢子龙:零售药店面临多重生存问题
 
  作为全国医药商业企业在本届全国“两会”中唯一的全国人大代表,我不得不说,现在药品零售行业面临的困难真的很多。比如说,医院通过电子处方变相限制患者持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价格相对便宜的药品,实质上已经阻碍了医改新政的推行,增加了患者的用药负担。
 
  1月15日,商务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会议,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讲话中披露了医院阻碍处方外流、导致零售药店难以销售处方药的问题,提出要会同卫生管理部门妥善解决,保障患者购药选择权。作为药店一方,我们很盼望这一问题能尽快解决。

 

  刘革新:商务部应发文禁止地方保护
 
  新医改政策明确了政府的主导地位,进行药品供应体制的改革。其中,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由省级政府部门组织招标,又由省级政府部门自行选定药品配送企业进行配送。
 
  王承德:医药招标不符合中国国情
 
  我不认为招标符合中国的国情和现实,就北京来说,医药商业企业接近300家,而且都是经过GSP认证的,每一家都有很大的投入,突然间用政府行为只允许十几家招标,那剩下的怎么办,恐怕很难保证公平、公正。招标采购应该是阳光下进行,不要政府来搞,搞到最后又增加新的覆盖,又抬高价格,给医改带来麻烦。
   
  从目前各地实行的药品配送商的遴选方案以及实施情况来看,各地政府为了保护本地企业,纷纷排挤外地企业以及外地投资的企业参与地方药品配送。这种行政垄断、地区封锁行为不利于形成全国的统一市场,也不利于医药商业企业做强做大。

 

  明确主流医药商业企业在医药流通业中的主导地位,促进行业集中度提高,医改改变医药流通行业“散乱差小”的现状。要充分发挥具有现代医药物流能力的企业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中的作用,鼓励企业创新、做大做强,对企业在现代物流、分销代理、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方面的创新探索可提供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并在政府采购中对创新企业予以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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