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下)2010年中医药十大工作要点

(下)2010年中医药十大工作要点

  近日,国家中医药局发布2010年中医药十大工作要点,后六大工作要点是:

 

  五、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
 

  (十八)继续做好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加强“国医大师”等名老中医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传承工作,研究中医药人才成才规律,探索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医疗人才培养机制。
 
  (十九)继续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建立重点学科共享管理平台。贯彻落实《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强化中医药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完善各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体系,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做好有关中医药院校共建工作,开展中医药院校教育质量评价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其他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与教育等部门协调,研究提出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的方案,制定重点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方案,协调教育部选择部分高等中医药院校进行中医临床类本科生招生与培养改革试点。建设一批中医临床教学基地。
 
  (二十)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中医药人员培训制度,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医疗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继续抓好农村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完成24000名的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计划,协调教育部开展农村基层中医药人员中医专业大专学历教育。探索定向为农村培养中医药人才的措施,通过招聘、师带徒等多种途径吸引中医药人员进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建设一批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六、努力提高中医药文化建设水平
 
  (二十一)研究制定中医药文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协调有关部门将中医药文化建设纳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继续组织实施好“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做好中医药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
 
  (二十二)认真做好“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总结和深化工作。深入实施中医药医疗文化建设“五个一”工程,即建立一支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一批门类相对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一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开发一批科学、规范、普及性强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探索建立一个文化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十三)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继续做好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中医药教育、产业机构文化建设指导意见,适时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二十四)加强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加大新闻发布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中医药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加强与各地信息的沟通,及时了解和宣传各地中医药医疗工作的重要进展。加大对中医药行业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
 
  七、推进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十五)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法制建设。加快中医药立法进程,开展立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抓紧完成《中(传统)医药法》草案和说明的起草,配合卫生部尽早上报国务院。做好中医药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二十六)加快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工作步伐。推动中医药标准体系构建,继续做好中医药名词术语、服务规范等国家医疗标准的制修订任务,推进中医各科常见病证诊疗指南和中医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研究制定。加强中医药标准化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标准化人才特别是国际标准化后备人才的培养。
 
  (二十七)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继续开展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和查处工作,完善中医医疗广告出证查询系统等管理措施。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的非法行医行为。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的基础条件建设,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从事中医药监督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八、继续深化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八)制定实施新时期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长期规划。继续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促进“传统医学决议”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力争将中医药纳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世界记忆遗产代表作名录。认真筹备开好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第一次会议。提出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的重点领域,推动我国中医药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配合世界卫生组织做好国际疾病分类代码(ICD?11)传统医学部分的研究制定工作。建设好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合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与非洲的传统医药合作,推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控疟等项目的落实。加强政府间双边合作,落实各项合作协议。加强和指导民间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十九)推动中医药对外文化交流,组织好中医药海外文化巡展系列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工作。深化中医药贸易便利化工作,在中医药服务贸易谈判中发挥积极作用,破除有关技术壁垒。逐步完善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支撑体系,加强基地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十)进一步推动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抓好内地与港澳合作协议的落实。促进“两岸搭桥专案”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建设好两岸中医药稳定的交流平台,促进两岸中医药实质性项目合作。
 
  九、科学编制中医药发展“十二五”规划
 
  (三十一)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全面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开展重大问题的研究,确定“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本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及项目需求。同时,做好中医药规划与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将中医药内容更多地纳入总体规划和卫生专项规划。
 
  (三十二)加强重大项目的设计和筛选论证工作,加强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中医药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各地总体规划重点支持项目。参与做好中药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十、全面加强中医药队伍自身建设
 
  (三十三)大力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医德医风教育制度,总结推广各地在加强医疗行风建设方面的经验。弘扬大医精诚的优良传统,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继续开展向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
 
  (三十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中医药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继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三十五)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服务型机关、和谐团队活动。加强学习,开阔视野,结合中医药医疗改革发展的实践,提高科学领导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中医药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营造团结和谐、奋发有为的环境和氛围。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