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如何解决农村中医药人员不足 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如何解决农村中医药人员不足 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省中医管理局传来好消息,焦作市被确定为全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试点市,这意味着,该市有一技之长的“土郎中”只要符合相关条件,便可取得村医执业资质,纳入乡村医生管理。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中医管理局了解到的。
 
  据介绍,这一举措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解决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特别是中医药人员不足问题,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想要纳入乡村医生管理须符合4个硬条件,即申请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的人员须为在中医药服务领域具有某种特长,疗效确切;截至2014年8月5日,年龄在51周岁以上(含51周岁)、65周岁以下人员;有村卫生室(不包括“撤村并居”地区村级医疗机构)拟聘用证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地区,要有乡镇卫生院拟聘用其在所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的证明);有固定的服务人群,从业道德及服务水平得到当地村委会和农村居民认可。
 
  根据安排,我市将于11月16日启动报名工作,并在当月30日完成初审。12月份,市中医管理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进行临床考核。考核后,由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农村居民评议工作,对居民评议合格人员在辖区内进行公示。最后,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管理局还将组织乡村医生(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进行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考核合格者,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其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予以注册执业。
 
  根据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之日起,在政府或集体举办的村卫生室连续执业满10年,年满65周岁以上,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可享受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待遇。
 
  按照国家要求,本次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为一次性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经注册执业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管理。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