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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大医疗机构使用有效、低廉的基本药物的比例

  导读:为了切实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陕西省在近段时间又进一步采取了措施,加大了医疗机构使用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的比例。
  
  省卫计委要求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品规数不低于机构药品品规总数的70%,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销售额不低于40%,三级医疗机构不低于25%,真正降低患者的用药负担。
  
  此外省卫计委还要求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药品零差价率销售。
  
 
  县级及以上医院应积极调整用药结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40%,三级医疗机构不低于25%。据悉,目前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在33%左右,三级医院基本药物所占比例在19%左右,省卫计委这次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比例比目前有了大幅度提高,从而降低患者用药负担。二级和三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其销售额比例比同级综合医院下调5%,肿瘤医院下调10%。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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