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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标准拟出台,优势企业获益明显

  六部委计划在年内发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为此现在正小范围内非公开地征求意见。

 

  六部拟出台药品招标标准

 

  据悉,18日下午2时,国药、重庆医药股份、北医股份、九州通和广药、上药等国内六大医药商业公司,以及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参加了针对《规范》的一场非公开讨论会;而在当天上午,由国内几家大医药工业企业参与的相同内容的讨论会刚刚在卫生部结束。

 

  “其实,会上大部分人都觉得现行的招标效果不好,不如取消。”当日,参加讨论的某医药商业企业负责人说,即便是6家企业,对一些问题仍有分歧,但总的来说,还是希望取消目前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医药行业18家协会甚至联合20余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递交《关于铲除地方保护主义,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八条建议》,直指当前招标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直接送达全国人大秘书处。


  另一参会者透露,现在看来,国家是想对招标采购设定一个大致的标准,也可以理解为一个框架性的‘国家标准’。《规范》内有规定,“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牵头领导”,而其“负责制定本省(区、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换言之,在国家标准的大框架下,《规范》仍然延续以往的思路,将细则制定的裁量权下放各地。

 

  优势企业将获益明显

 

  正在酝酿的《规范》也有诸多亮点。“对于‘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有了明确的措施,比如明确提出循证原则综合评价药品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对国家专利、国家保密处方和通过GMP认证的药品梯度定价等。”该负责人认为,此举将非常有利于产品结构调整和扶优扶强,有望扭转一直以来优势品种在招标过程中的颓势。

 

  文件还规定,国家一类新药、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排名靠前的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入欧美主流市场实际发生销售的药品,以及临床具有制剂创新和生产工艺创新的医药药品,还有通过国家新版GMP认证企业的药品,都将在药品综合评价中有所考虑。

 

  依此规定,国内各品种排名靠前企业、保密品种企业云南白药以及浙江海正、华海药业等积极认证、已经开拓国际市场的“外向型”医药企业,都将有望因此政策明显受益。

 

  另外,还有一些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规范》进一步提出,“进入欧美主流市场实际发生销售药品”和“通过国家新版GMP认证品种”等具备质量优势的药品品种将在分类时特别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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