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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办法需认真贯彻实施

  

  自今年5月1日起,《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办法)将正式施行。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厅(局)积极宣传贯彻两办法,严格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开展知识讲座或竞赛等方式,深入宣传贯彻两办法,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餐饮服务企业的依法经营意识,鼓励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各地要以两办法为重点,按照国家局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培训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一次轮训;力争在10月底前对所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轮训;在今年底前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一次培训。

 

  各地要严格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监督执法,不得推诿或者放弃法定职责,不得超越或者滥用监督执法权,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适时对本地区餐饮服务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此外,国家局鼓励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两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同时,要求各地按照《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从而有效地做到各项整顿任务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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