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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五项措施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山东省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把基本药物监管作为2010年度重要工作,并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全程的监控工作。

 

  一是严把药品生产源头关。对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263个品种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实施新版GMP,推进电子监管和质量受权人制度,确保基本药物出厂质量安全。

 

  二是加大药品打假治劣力度。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购进”、“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加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全省定点基本药物配送公司进货、验收、贮存、养护、调配、销售等监督检查。

 

  四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完善预警应急机制,延伸监测网络,加强对全市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及时封存和召回,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五是加大基本药物品种抽验力度。对纳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和省补充目录的药品品种实行全覆盖监督抽验,严把基本药物质量关,对抽验不合格药品及时采取封存、召回、下架等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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