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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严厉打击药械违法犯罪

  

  福建省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10年以来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努力探索新的工作方法,不断加强内部科室之间、外部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在打击药械违法犯罪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一、建立日常监督检查移交制度

 

  实行内部科室之间日常监督检查移交制度,在全市系统推行日常药械监督检查“出去一支队伍,回来分工办理”的综合执法模式,整合内部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查案效能。通过《内部科室日常监管情况移交表》将日常监管发现的线索和材料,第一时间移交给相关科室进行处理。即日常监管科室将检查发现的达到立案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送稽查科查处;稽查科将查办案件情况通报给相关日常监管科室,督促执法相对人整改到位。

 

  今年以来,联合组织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和“两节”期间药品市场等专项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2100多家次,立案查处药械违法违规案150件,结案144件,没收不合格药品标值11万元,取缔非法经营药品13家次。

 

  二、完善外部协同互动机制

 

  一是加强部门联合协作机制。


  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与市5区药品安全工作小组的联系,组织开展各区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周边稽查执法“跨区联手”力度。


  为加大对制售假劣药械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促进周邻区域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该局进一步探索市际区域性药械打假协作机制,努力构建与边邻市(县)之间的药械监督执法“跨区联手”机制。


  与边邻的漳州、厦门、龙岩市局召开联席会,建立查案协作机制;该市永春县、南安市、德化县、三明市大田县达成并签订“强化药械监管、案件查处协助制度”等六方面合作协议。通过区域间联合执法,有效加强药械稽查工作的协查联动,使多区域药械市场得到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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