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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加强零售药店长效监管

  2010年,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渡口区分局坚持“六个结合”强化监管,切实加强辖区零售药店监管工作。从而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积极探索零售药店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促进合法经营。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措施,加大对零售药店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执法,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维护药械市场秩序。

 

  二是与药店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为加快推进零售药店信息化管理进程,利用2009年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契机,在辖区所有零售药店建立电子档案,行政审批实现了在线办理,增加了审批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与深化农村药品委托执法相结合。将零售药店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与农村药品委托执法相结合,全面推行农村药品“网格化监管”,覆盖全区农村所有零售药店,同时,注重加强对农村、偏远地区药品配送过程的药品质量监管,保证农村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四是与创建“平安重庆、平安大渡口”工作相结合。将零售药店的药品安全整治与创建“平安重庆、平安大渡口”工作相结合,促进零售药店提升质量和管理水平,巩固去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

 

  五是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提高监管效能。为推动零售药店规范化管理,做到药品流通管理工作标准化,对辖区零售药店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并将量化分级管理结果以不同的等级标识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落实准入退出机制。做好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申请受理、核发许可证工作,严格按照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申领、变更、注销程序执行,把好行政审核关。抓好换证、GSP认证及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工作,督促各零售药店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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