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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调整新农合医疗报销药物目录

  日前,贵州省卫生厅对新农合医疗报销药物目录进行调整增加,将于5月1日开始执行。此次调整,是为了进一步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基本医疗和基本用药需求,提高农民受益水平。

 

 

  据了解,贵州省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分为县(及以上)、乡、村三级,分别供县(及以上)、乡、村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使用。

 

 

  此次新增的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均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中选择,县(及以上)、乡、村三级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分别增加33种、171种、187种,并规定将新增的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纳入《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一并执行。

 

 

  新目录实行后,贵州各地将结合新农合筹资水平和报销药物目录,进一步调整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对国家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根据实际情况将报销比例的差距保持在5%至10%。

 

 

  同时,贵州省提出,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将采用不同的报销比例,引导参合农民更多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另外,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通过认真执行新药物目录,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比例,促进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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