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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药监局严厉打击非法收售药品

  山东省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10年5-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收售药品专项行动,坚决整治非法收售药品渠道,有效净化药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开展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收售药品行为。加大对医院内外 、药店周围、社区周边 、车站码头 、农贸市场以及其他可能发生违法行为场所的检查力度。

  

  重点对不法药贩利用小广告、小招牌 、小宣传单等形式摆牌设点收购药品等行为进行严格排查,严厉打击公开或暗地非法收售药品行为,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

 

  二是开展对涉药单位的专项检查。落实涉药单位第一责任,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购进渠道、票据管理、验收记录等行为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偏远地区的零售药店及个体诊所,有效防控非法收购药品的分流渠道,进一步规范涉药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三是开展对过期失效、毁损等不合格药品的监督检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相关管理机制、安全保管和销毁等制度,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家庭过期失效、毁损药品回收的管理与规范。

 

  四是开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和回收销售药品的行为。加强对互联网药品交易和药品信息服务的监测,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发布药品信息、回收和销售药品行为。

 

  五是开展宣传培训。深入社区、基层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整治违法行为。

 

  在基层涉药单位张挂“药品监督公示牌”,公布药品监督举报电话、药品监管责任人。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和线索能迅速上报,及时处置,营造安全有序的用药环境。


  山东省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收售药品专项行动,是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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