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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平加大药品流通市场整治力度

  近日,吉林省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变相出租柜台等扰乱药品经营秩序影响经营药品质量的违法行为,采取多项举措进行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是加大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借)柜台专项整治力度。重点整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药品供应商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药品零售企业的正式员工,在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及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等行为。

 

  二是加大违法药品广告药品宣传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违法药品广告宣传的药品;在药店设有专柜经销的药品;药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药品;标识为藏药、蒙药、苗药及治疗改善性功能的药品。

 

  三是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加大药品经营企业法人、质量负责人的教育力度。重点对2009年9月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涉及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的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经营意识和鉴别假劣药品能力。

 

  四是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凡是涉嫌制售假劣药品,一经查实,一律从重处罚;凡是有制售假劣药品记录的企业,一律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增加检查频次的同时,还要进行质量通报;凡是涉及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企业,其相关负责人一律接受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其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


  吉林省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大药品流通市场整治力度,是为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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