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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案卷评查活动促规范执法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规范,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一是规范评查标准。该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评查内容和标准按案件办理过程分为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案卷归档等五个阶段55项,重点检查主体、权限、事实与证据、法律适用、程序、文书制作等六个方面,按满分100分进行量化分解,力求科学、合理。对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即一宗案卷如果出现超时限立案、卷中未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执法的记载、未告知诉权或诉权告知不明、重大案件未经集体讨论、管辖权错误、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等情况的,该宗案卷即为不合格案卷。

 

 

  二是严格评查过程。为保证评查的公平公正,反映平时案件办理的真实情况,要求各县市区局及市局稽查大队携带指定编号的案卷参加集中评查活动。评查活动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组成专家组执法,由专家组从指定的处罚案卷中随机选择部分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案卷,严格按照修订的案卷评查标准,在密闭的环境中对案卷进行全面审查,并量化赋分,占最终得分的70%;第二步是对其余案卷由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观摩,分析问题、交换意见,进行互评,力求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占最终得分的30%。两者相加,即为最终得分,排定名次。

 

 

  三是确保评查效果。案卷评查是手段,不是目的,发现问题、加强整改、取得成效才是检验案卷评查工作的关键所在。评查结束后,由市政府法制部门汇总专家组意见,对抽查的案卷进行点评,同时结合案卷评查,就行政执法中需要注意的药品问题举办富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从行政执法理论和实务两方面对案卷中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通过案卷评查,既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又较好地解决了问题,促进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的提高。

 

 

  四是构建评查长效机制。该局从三个方面入手,着力构建案卷评查长效机制:第一是建立机构,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实施一把手工程,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案卷评查机构,负责案卷评查工作,解决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定期评查、定期通报,并及时跟踪监督问题的整改情况。第二是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明确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案卷评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三是与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机制结合起来,把案卷评查作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奖惩制度,使案卷评查结果与执法人员的奖惩和药品工作绩效紧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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