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省药协联名上书 带量采购能暂缓推进吗? |
医药网5月30日讯 近日看到一篇文章:《14省医药行业协会联名上书医保局,审慎推进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笔者不禁为14省医药协会鼓掌。14省医药协会看到了第一批带量采购出现的诸多问题,没有引起管理部门足够的重视,也没有有效的改进措施,这对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从官方数据看,截至4月14日,25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地区采购总量已达4.38亿片支,占据约定采购量的27.31%,总金额达5.33亿元。
官方称,“中标药品的质量和供应都得到保障,使用量超出预期,这说明有关政策正在全面落实。”
需要明确的是:试点区域医院采购量不等同于实际使用量,还要看医院是否真正使用,否则只是库存数据,所以,所谓的阶段性成果并不实际。
截止到目前,4+7带量采购出现的问题基本汇总一下:
1. 造成区域间巨大的价格落差,形成了区域间巨大的不公平。
很多非试点区域的患者,跑到试点城市购买药品,不仅给患者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让患者疑惑为什么区域差价有这么大?为什么这个区域患者可以享受优惠价格,而我们享受不到?这公平吗?
由于区域间的巨大价格差,一些药贩子开始琢磨从试点区域采购药品,销售到非试点区域,直接销售给患者或者终端,赚取价格差,可以明确的说,这种事已经有不少人在干了。
2. 造成医院和药店之间的巨大价格落差,也让医药分开成了一句空话。
我们知道4+7带量采购的25个产品是指定在公立医院销售的,这就导致低价的入围产品只能公立医院买到,在外边药店是买不到的,这让医药分开成了一句空话,反而更大程度上粘合了医院与药品的关系。
对于药店,一直以来是院外市场的重要市场,也是患者购买药品频率最大的市场,但4+7带量采购的指定公立医院和巨大的价格差,让药店深受其害,增加患者的不信任和抱怨。
3. 药企难以平衡试点区域市场价格体系。
试点区域内,由于价格的巨大落差,入围药企难以平衡公立医院和药店、民营医院的价格,很多入围药企实在没办法,只好对药店和民营医院断供,给入围药企造成了区域性销量损失。
4. 药企难以平衡试点和非试点区域的价格体系。
现在很多入围药企在区域价格上非常头疼,因为各地都在联动,比如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5月21日正式发布《关于做好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将在全省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国家组织的"4+7"带量采购工作。
江西省也在跟进,江西省医保局联合江西省卫健委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公立医疗机构填报25种国家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的年度计划采购量。也就是说,江西已经开始价格联动和采购联动。
其他各省估计短期内就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价格联动。
5. 量和回款,到目前为止没有具体的改进措施。
虽然截止到4月14日采购了5.33亿,但是这只是初步采购,经历了一个月后,目前实际使用量如何?没有人去统计。笔者问了某个区域某个药企的销售人员,回复是按照原来药企区域理想预估量,实际采购量还有很大差距,而现在使用进展并不明显。反而非试点区域出现了串货情况。
至于回款,目前还谈不上,因为刚开始采购。
而且,如果采购量、使用量和回款达不到预期,具体找哪个部门投诉,现在也不清楚。
6. 药品质量存在风险。
前几天媒体记者向笔者说,某医院医生给患者开具了4+7带量采购产品后,患者明确说不如进口药物,而且呈现了一些原研药没有的副反应。
这种情况不知道管理部门是否发现并重视。
中国历来重认证轻监管,虽然目前飞检成为常态,但药品质量问题频发,那么有没有对入围的25个产品的质量进行一致性检验?有没有对医生和患者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医生和患者反馈的路径和窗口有没有设立?
上述问题到目前为止日益严重,也希望管理部门能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那么,14省医药行业协会联名上书医保局能暂缓推进新一轮药品带量采购吗?
笔者认为不太可能,能引起管理部门对目前4+7带量采购存在的问题的重视,进而制定改进方案就很不错了。
为什么不能,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因素:
1. 4+7带量采购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的重要工作。
2. 4+7带量采购大幅度降低了药价,药企还能接受,说明药价水分还很大,有很大的压缩空间。
3. 医保控费的紧迫要求。
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是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的,是国家行为。
5. 总理肯定了药品带量采购取得的成绩,要求及时全面推开。
所以,药企不要幻想通过14省医药协会的呼吁就能让国家医保局暂缓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化学仿制药带量采购,价格持续下行,将成为必然。
也迫切希望国家医保局能重视14省医药协会的呼吁,尽快出台改进方案。
药企还是积极想办法应对,重新布局自身的发展战略,调整业务单元结构,尽快适应政策和市场,才是关键。
医药网新闻
从官方数据看,截至4月14日,25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地区采购总量已达4.38亿片支,占据约定采购量的27.31%,总金额达5.33亿元。
官方称,“中标药品的质量和供应都得到保障,使用量超出预期,这说明有关政策正在全面落实。”
需要明确的是:试点区域医院采购量不等同于实际使用量,还要看医院是否真正使用,否则只是库存数据,所以,所谓的阶段性成果并不实际。
截止到目前,4+7带量采购出现的问题基本汇总一下:
1. 造成区域间巨大的价格落差,形成了区域间巨大的不公平。
很多非试点区域的患者,跑到试点城市购买药品,不仅给患者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让患者疑惑为什么区域差价有这么大?为什么这个区域患者可以享受优惠价格,而我们享受不到?这公平吗?
由于区域间的巨大价格差,一些药贩子开始琢磨从试点区域采购药品,销售到非试点区域,直接销售给患者或者终端,赚取价格差,可以明确的说,这种事已经有不少人在干了。
2. 造成医院和药店之间的巨大价格落差,也让医药分开成了一句空话。
我们知道4+7带量采购的25个产品是指定在公立医院销售的,这就导致低价的入围产品只能公立医院买到,在外边药店是买不到的,这让医药分开成了一句空话,反而更大程度上粘合了医院与药品的关系。
对于药店,一直以来是院外市场的重要市场,也是患者购买药品频率最大的市场,但4+7带量采购的指定公立医院和巨大的价格差,让药店深受其害,增加患者的不信任和抱怨。
3. 药企难以平衡试点区域市场价格体系。
试点区域内,由于价格的巨大落差,入围药企难以平衡公立医院和药店、民营医院的价格,很多入围药企实在没办法,只好对药店和民营医院断供,给入围药企造成了区域性销量损失。
4. 药企难以平衡试点和非试点区域的价格体系。
现在很多入围药企在区域价格上非常头疼,因为各地都在联动,比如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5月21日正式发布《关于做好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将在全省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国家组织的"4+7"带量采购工作。
江西省也在跟进,江西省医保局联合江西省卫健委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公立医疗机构填报25种国家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的年度计划采购量。也就是说,江西已经开始价格联动和采购联动。
其他各省估计短期内就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价格联动。
5. 量和回款,到目前为止没有具体的改进措施。
虽然截止到4月14日采购了5.33亿,但是这只是初步采购,经历了一个月后,目前实际使用量如何?没有人去统计。笔者问了某个区域某个药企的销售人员,回复是按照原来药企区域理想预估量,实际采购量还有很大差距,而现在使用进展并不明显。反而非试点区域出现了串货情况。
至于回款,目前还谈不上,因为刚开始采购。
而且,如果采购量、使用量和回款达不到预期,具体找哪个部门投诉,现在也不清楚。
6. 药品质量存在风险。
前几天媒体记者向笔者说,某医院医生给患者开具了4+7带量采购产品后,患者明确说不如进口药物,而且呈现了一些原研药没有的副反应。
这种情况不知道管理部门是否发现并重视。
中国历来重认证轻监管,虽然目前飞检成为常态,但药品质量问题频发,那么有没有对入围的25个产品的质量进行一致性检验?有没有对医生和患者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医生和患者反馈的路径和窗口有没有设立?
上述问题到目前为止日益严重,也希望管理部门能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那么,14省医药行业协会联名上书医保局能暂缓推进新一轮药品带量采购吗?
笔者认为不太可能,能引起管理部门对目前4+7带量采购存在的问题的重视,进而制定改进方案就很不错了。
为什么不能,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因素:
1. 4+7带量采购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的重要工作。
2. 4+7带量采购大幅度降低了药价,药企还能接受,说明药价水分还很大,有很大的压缩空间。
3. 医保控费的紧迫要求。
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是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的,是国家行为。
5. 总理肯定了药品带量采购取得的成绩,要求及时全面推开。
所以,药企不要幻想通过14省医药协会的呼吁就能让国家医保局暂缓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化学仿制药带量采购,价格持续下行,将成为必然。
也迫切希望国家医保局能重视14省医药协会的呼吁,尽快出台改进方案。
药企还是积极想办法应对,重新布局自身的发展战略,调整业务单元结构,尽快适应政策和市场,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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